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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职业大学关于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集体活动的规定
 
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、娱乐、参观活动,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、陶冶性情、延年益寿、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,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、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。为确保离退休教职工稳妥、安全、健康、平等、有序地参加各项活动,特对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开展集体活动作如下规定:
一、活动宗旨:安全第一,平等有序。立足校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适当开展校外交流、比赛、表演和外出参观游览活动。让老同志“组织起来、活动起来、健康起来、快乐起来、发挥起来”。
二、组织方式:在征求校党委、离退休干部处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退管组等的作用, 认真听取意见,精心制定年度各项集体活动计划。
三、活动要求:各项活动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、自愿参加并服从活动组织方安排。集体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带家属和小孩。如遇特殊情况本人要求家属同行,须经各退管组同意。80岁以上的老同志或个别老同志因健康原因(含特殊疾病),工作人员要提出耐心劝告,建议放弃不宜参加的活动(尤其是校外活动)。但本人执意要求参加,须有一名健康的家属或陪护人员同行,相关费用自理,并与活动组织者签定责任保证书。活动中若出现因自身疾病导致的意外事件,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对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老同志,各退管组应采用其他形式走访慰问。
四、应急预案:每次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责任人。集体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事件,工作人员须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,妥善处理相关事宜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。
五、校内集体活动:在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参加集体活动,需遵守活动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活动要求(见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)。
六、校外集体活动
1、当天往返。校外集体活动时间不能超出一天。各退管组须事前填写《苏州市职业大学集体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审批表》,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离退休干部处备案。
2、就近就地。校外集体参观活动应本着就近原则,选择交通便利、通讯迅捷、设施完备的适合老年人特点及身体状况的成熟参观项目和景点。工作人员要事前对参观地点进行实地勘察踩点,做到心中有数。踩点的项目包括:往返路线以及路程时间、景点行走距离以及有无危险路段、景区安全保障情况以及餐饮卫生条件等。
3、规范组织。校外游览活动需委托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组织,事前要签署参观游览协议并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。协议需报离退休干部处备案。
4、安全第一。校外集体活动需事先与校医务室联系确定随同医生,随队医生必须携带常用和急救药品。活动过程中应适时进行健康巡视。
本规定于201441施行。由离退休干部处负责解释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苏州市职业大学离退休干部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