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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苏州市职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
    201012月修订)
 

第一章   总 则

    第一条 关心下一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为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,形成关工委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依照《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规则》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    第二条 关工委的工作性质。关工委是在同级党委及行政的领导下,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,由现职领导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群众性工作机构。是学校党政领导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重要参谋和助手。

    第三条 关工委工作的宗旨。关工委是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践行科学发展观,遵循党的基本路线,围绕党和国家及教育战线的中心工作,对青少年进行以德育为先,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以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旋律的思想政治教育,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,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。

    第四条 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:围绕中心,配合补充、因地制宜、量力而为、立足基层、注重实效。

第二章 工作任务

    第五条 关工委的主要工作任务,是围绕党和国家及教育战线的中心工作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配合学校对青少年进行以德育教育为主线,以综合素质教育为基点的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,同时组织“五老”对社会青少年开展教育活动。

    一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。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内容,辅导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。坚持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主旋律教育。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、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传统的教育,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   二、进行道德品质和民主法制教育。要积极宣传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教育青少年“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,团结友善,勤俭自强,敬业奉献”。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,增强民主法制观念,遵守国法校纪。

   三、进行共产党、共青团基本知识教育。配合学校党、团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及中共党史、国际共运史的教育,增强青少年热爱党和跟党走的决心及信心。

   四、进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。培养青少年崇尚科学、热爱学业、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,提高他们报效祖国、服务社会的技能和本领。

   五、开展校内外文化活动。配合有关部门,搞好校园文化建设,搞好学生社团活动,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科学、文化、健身和社会公益活动,活跃课余生活。

   六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。举办心理健康讲座,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活动,帮助解决青年心理疑难问题,排除心理障碍,提高心理健康素质。

   七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。募集和筹措资金和物品,为贫困学生办好事、办实事,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
   八、参与提高办学质量和培养青年教师活动。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,组织老同志参与教学改革、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活动。充分发挥老同志传、帮、带的作用。

   九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。组织老同志深入实际,针对青年学生思想、生活、学习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调查研究,进行教育或提出建议,以便供领导研究工作和决策时参考。

第三章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

    第六条 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校关工委)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各个院系(部)建立二级关工委,在同级党组织及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并接受学校关工委的指导。

    第七条 学校关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体制。领导班子成员由现职校级领导、离退休老同志共同组成。学校关工委设主任1人,由现职校级领导兼任。设常务副主任3人,由3名校级离退休老同志担任。学校关工委委员若干人,由离退休老同志及各院(系)总支书记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。设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
    二级关工委主任由总支书记兼任,副主任、秘书长、成员由离退休老同志和院系(部)副书记以及系办公室、系团委、辅导员代表担任。

    第八条 学校关工委主任是关工委的主要负责人,其主要职责是:贯彻党和国家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和政策;审批关工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;定期听取关工委秘书处的工作汇报和向校党委汇报关工委工作,研究指导关工委的工作;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;动员和督促各级在职领导干部重视、支持关工委工作;决定经费、奖惩等重大问题。

    第九条 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。秘书长负责关工委的日常工作,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
    第十条 学校关工委挂靠校离退休干部处,其主要职责是:负责与关工委上下级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联系;拟定工作计划,撰写工作总结;作好会议准备,会议记录;搞好文件、资料的收发和管理;了解掌握关工委工作情况;及时编发简报以及处理日常事务等。

    第十一条 学校关工委现设有:组织秘书部、思想政治部、调查研究部、教学督导部、帮困助学部、社会活动部,分别由三位副主任牵头,副秘书长协助工作。校各职能部门应积极支持各部开展活动。组织秘书部主要负责关工委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、总结等;思想政治部主要负责思想政治、心理健康等教育;调查研究部负责调查研究、信息发布,主要工作是针对青年学生思想、生活、学习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进行教育,或提出建议,以便供领导研究工作和决策时参考;教学督导部主要参与教学质量督学、督导等工作;帮困助学部负责募集和筹措资金和物品,为贫困学生办好事、办实事;社会活动部主要负责社会活动,帮助社会上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教育。今后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增设若干个部或者若干个工作小组,如宣传教育部、理论学习辅导组、社团活动指导组、心理咨询组、文明建设巡视组等。也可以组织讲师团。还可以设置组织员、辅导员、党团课教员、教学督导员、文体指导员、心理咨询员等,以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。

第四章 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

    第十二条 关工委工作队伍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:一是领导班子,即核心队伍;二是骨干队伍,即“五老”中能起到带领头作用的积极分子;三是志愿者队伍,即能够经常参与关工委活动的“五老”队伍。

    第十三条 努力建设好政治坚强、作风正派、经验丰富、乐于奉献、团结协作、开拓进取的关工委领导班子。领导班子要积极工作,深入实际,多办实事,务求实效。

    第十四条 努力建设一支德高望重、学术水平高、敬业精神强的老干部、老教授、老专家为主体的“五老”骨干队伍,特别是要及时吸收一些低龄老同志到队伍中来,开成一支既精干又有朝气的“五老”骨干队伍。

    第十五条 重视建设参与队伍的建设。积极向离退休同志宣传关工委的性质、方针、任务和重要意义,扩大老同志的参与面。

 

第五章 学习与工作制度

    第十六条 关工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学习与工作制度,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    一、学习制度。关工委全体成员必须加强对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理解;加强对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的学习,特别要对教育部党组《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的理解;加强对工作业务知识以及新知识、新技能的学习;关工委领导成员,主任、秘书长等每年集中组织2次学习。加快我校关工委常态化建设的步伐。

   二、工作例会制度。关工委全体成员会议,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,制定计划,部署、总结工作,研究、决定重要事项。各院系(部)、有关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例会,每年召开2次,沟通信息,研究工作,处理有关事宜。如有特殊情况,召开有关成员临时碰头会处理。

    三、     计划、检查、汇报制度。关工委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计划,做到年初有计划,年中有检查,年末有总结。校关工委对二级关工委的工作每年不定期进行检查,检查的重点是组织落实、思想重视、队伍建设、工作进展、成功经验、存在问题等。检查后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,以听取领导意见推进工作。

    四、     活动登记制度。 关工委、各二级关工委活动情况要及时收集登记,总结经验。

    五、     建立交流制度。关工委对各院(系)关工委工作进行收集、定期在校园网上发布简讯,宣传典型、交流经验、推进工作。

    六、     总结表彰。全校关工委开展的各项工作要认真总结,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。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。

 

第六章 关工委的基本工作条件与经费

    第十七   积极创造条件,保障经费,更好的做好关工委工作。

    一、     关工委的基本工作条件。关工委有牌子、有章子、有必需的文件和报刊、有办公场所。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。

    二、     各级组织对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,要给予政治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体贴,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身体健身。

    三、     关工委向驻会老同志按时发放补贴。常务副主任、副主任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发放补贴,老同志给学生作报告、辅导学习等,可视情况颁发纪念品或给予一定的酬金,老同志组长发放电话补贴。

    四、     关工委的活动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列入学校预算划拨,关工委掌握统一使用。

    为了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与教育,表彰奖励在关心下一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;为了扶持和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,关工委可以向有关单位、社会各界进行募捐,也可以接受海内外爱国人士和社会各界对关工委的捐赠,筹措的所有经费等列入关心下一代帮困助学专用基金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。